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8年,王泽山院士获得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为王泽山院士颁奖;2018年12月,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事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格莱特研究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等15个专业学院,以及钱学森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与合作方联合创办了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和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两个独立学院。学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兵器与装备、电子与信息、化工与材料三大优势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领域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前1‰。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3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权。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名,留学生1000余名。
一、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在台湾地区学校就读的考生,参加当年学测考试,语文、数学、英文考试成绩达到前标级及以上;在大陆学校就读的考生,回台湾参加当年学测考试,语文、数学、英文考试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南京理工大学台湾地区免试学生入学申请表》;
2、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中学成绩证明复印件及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3、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复印件(请注意证件有效期);
4、所就读中学校长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5、个人陈述(800字左右)。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申请资格或存在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不予以退回。
(三)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资格的台湾考生可将上述申请材料直接邮寄至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详见后附具体地址)。(四)申请日期
申请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所有申请材料请于截止日期前寄至我校(以抵达地邮戳为准)。(五)录取程序
1、组织网络视频或电话面试。我校将于2021年5月中下旬对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组织网络视频或电话面试,具体安排将由我校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前通知考生本人。
2、确定录取名单。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我校将择优录取。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的考生将由我校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
3、邮寄录取通知书。学校在与被录取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沟通确认后,按照考生提供地址寄发我校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查收。
二、联考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华侨或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3、学历和年龄要求:入学前须高中毕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8周岁;
4、高中成绩要求:学习成绩需达到课程满分的60%以上。
(二)报名及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参加联合招生考试。有关报名及考试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联考招生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所有。
(三)录取程序
1、确定录取名单。在收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送的考生信息和联考成绩后,我校将择优录取,经学校审定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的考生将由我校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
2、邮寄录取通知书。学校在与被录取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沟通确认后,按照考生提供地址寄发我校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查收。
三、联系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邮编:210094电话:0086-25-84303136
附件:(点击下方文字下载)
2_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港澳台侨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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