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2021-05-27
[摘要] 2021年西南财经大学拟通过华侨港澳台联考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26人,其中文史10人,理工16人。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西南财经大学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始于1925年在上海创立的光华大学,现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方丝绸之路的起点、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有光华、柳林两校区,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

    学校现有金融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和统计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经济学与商学”“社会科学总论”“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工商管理学科通过EQUIS再认证和中国高质量MBA认证;会计学院通过AACSB商科和会计双认证,为中国大陆首家。

    学校设有28个学院(中心)等教学单位,38个本科专业,其中8个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1000余人,长期留学生330余人,港澳台侨学生110余人。学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本科生考研及出国深造率保持在40%以上,17万余名校友中涌现出一大批金融行业领军人才,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库”。

    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可以申请教育部国家专项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和学生宿舍全部安装空调,无线WiFi校园全覆盖。

    学校深入实施深度开放战略,开展高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深度发展。目前,学校已与世界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两百所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及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项目类型日益丰富多元,涵盖联合培养、交换生、短期访学、暑期学校、海外实习实践、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等类型。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26人,其中文史10人,理工16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类)

预收学费(元·生·年)

学制

备注

1

金融学类

4600

4年

分流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投资学

2

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

8000

4年


3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4600

4年

分流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4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

4600

4年


5

会计学(双语实验班)

8000

4年


6

法学

4400

4年


7

法学(法学与会计学双学位)

4400

4年

取得二学位按学分结算学费

8

外国语言文学类

4600

4年

分流专业:英语、商务英语

9

经济与贸易类

8000

4年

分流专业: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10

公共管理类

4400

4年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11

汉语言文学(文创实验班)

4400

4年


注:按专业类招生的,大一结束后自由分流。

三、录取规则

    学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详见招生专业表。

(二)住宿费

    四人间,配书桌、衣柜、床、热水器、空调、网络、独立卫浴(蹲厕),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

    注:所有收费标准的计量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六、监督机制

    (一)建立全国联招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8628-87092898。

    (二)招收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8628-87092833。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28-87092355(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8628-8709273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咨询邮箱:zb@swufe.edu.cn;gatzs@swufe.edu.cn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swufe.edu.cn/。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西南财经大学
2021年5月